全丝标[2005]05号
关于对出口纺织品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
GB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征求意见的函
各有关丝绸出口企业和标准化分技委委员:
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已于2005年1月1日实施,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为在我国境内生产、加工、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品,出口纺织品则不适用于该标准(依据合同执行)。
近期,我国纺织品出口数量有所增长,与欧、美发生了一些贸易磨擦,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利益。为保持出口的有序增长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采取一定的措施,控制出口数量,其中一项措施是,将出口纺织品纳入GB18401-2003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的适用范围,同时要加强监督检验。
在该措施执行之前,要广泛征求有关各方面的意见。现应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要求,对出口丝绸产品执行该标准的可行性进行摸底调查。为此,我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特向丝绸出口企业广泛征求意见。请有关单位在7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报我标准化分技委,我委将意见汇总后一并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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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丝绸分会
二OO五年七月一日